八客到家商家名称命名规范

一、概述 

为精细化商家名称的命名,提升整体的商户以及用户体验,保障顾客合法权益, 特制定八客平台商家名称命名规范。

二、商家名称命名规范原则

2.1 平台线上的商家名称需要符合以下基本填写格式(参照三、商家命名基本格式),且与线下实体店的商家名称保持一致。 

2.2 若商家名称与已提交八客到家商标证明文件的品牌名称/LOGO 相同或相似,需商家上传商标注册书或者授权书证明无侵权行为。

三、商家命名基本格式 

3.1 店名格式一:商家名称示例:嘉和一品。注:商家名称需要与门脸牌匾上的店名保持完全一致。

3.2 店名格式二:商家名称(**菜品),范例:嘉和一品()。注:录入的备注菜品信息需与门匾中出现的菜品信息完全一致。 

3.3 店名格式三:商家名称(**),范例:嘉和一品(望京店)。注:**只能包含地理位置信息或者商场信息,且必须以字结尾 。

四、商家名称命名文案细则

4.1 商家名称需要与门脸牌匾上的店名保持完全一致

4.2 如果需要录入备注菜品,则菜品信息需与门匾中出现的菜品信息完全一致;

4.3 分店信息只能包含地理位置信息或者商场信息,且必须以字结尾,禁止出现旁边、对面、交叉口等模糊方向性词汇;(错误示例:XX 楼下、XX 左侧 100 米、XX旁边店、XX 广场对面店、XX 交叉口店等等)

4.4 禁止录入特殊字符,普通的标点符号可以;

4.5 禁止出现任何店铺属性、认证定义等非店铺名称本身所有的信息,如:总店、连锁、品牌、加盟等等;

4.6 禁止出现任何牌匾中没有的夸大宣传用语,如天下第一,首家等等;

4.7 禁止出现任何诱导性、绝对化定语,如半价、折、送*、特价、赠饮、秒杀、免费、满减*、八客专送、八客配送等等诱导性词汇;

4.8 如果商家名称、商家logo尚未获得注册商标使用权,禁止与注册品牌同名或近似;

4.9 商家名称中禁止出现侮辱性、敏感性及不雅性词汇;

4.10 禁止出现其他违法违规以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等词汇等。

五、修改商家名称条件

5.1 线下实体店名修改,平台线上门店名称与实体店名同步修改。

六、修改商家名称方式

6.1 商家报错修改: 商家联系门店责任人进行修改。

6.2 门店负责人报错修改: 门店后台填写修改后的基本信息。

七、其他

本规则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,于2018年8月22日生效。

本规范最新修订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,于2020年3月1日生效。

商户同意八客到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拥有对本规则的解释权。